車禍調解資訊
2015/08/19 發生車禍
2015/08/19~10/09 來電一次
2015/10/08 第一次調解 失敗
2015/10 來電砍金額
2015/11/27 調解回覆
目前仍於復健中
如照片所示
真的撞很大力把200公斤撞飛旋轉180度、機車龍頭組件幾乎全歪、中柱撞歪、骨折
沒有煞車
工作上就是靠手指與頭腦。
車禍後 8/20、8/21、8/22 均有課程受影響(要動手寫程式&回診)。
下半年為公司忙季,無法安心靜養,公司要求要上班,但一隻手幾乎無法寫程式,但工作還是陸續增加,工作壓力大,與公司有爭執。
私人時間還有在接案,按原定時程9月開始交付測試,受傷後無法按時程交付客戶,名聲與收入均受影響。
張小姐,你連自己的車有沒有保第三責任險都搞不清楚了,我真的不曉得你怎麼好意思在那跟我爭論我有沒有煞車。
再說,我有沒有煞車根本不重要,是你逆向加上車速過快撞我造成我手指骨折,我有煞沒煞被你撞都是差不多結果。
還跟我說你也受傷擦擦藥就好了啊,要賠這麼多嗎? 你怎不怪自己為什麼要騎那麼快?
再請問你,你有骨折嗎?你有對生活造成影響嗎?你收入有影響嗎?
今天我平白無故就被你撞斷骨頭,還要跟你辯這些,你覺得我有感覺到你的歉意嗎?
如果沒有同理心,那嘴巴講講抱歉的表面工夫,那就不用浪費力氣作秀啦, 沒有人願意拿自己的健康換金錢,斷根指頭換這點錢我更不願意,但你一個肇事者能做什麼?你又做了什麼?
張女士的兒子,我猜應該是姓林吧?我覺得你們也很厲害,每次都讓我氣到抓狂。
你說你願意盡點道義責任,你先看看什麼叫道義責任。
所以你的意思是你良心上過得去?
在我看來張女士是必須負全責,把撞壞的東西復原、賠償我收入的損失、對我身體上傷害與不便的慰問金,已經是基本中的基本了,我也沒要求很誇張的金額。
但是今天你說我條列清楚的東西你沒仔細看,我的合約你也看不懂,先生,今天不是你說一句看不懂就可以跳過吧?
再說你合約看不懂,我就很納悶你家公司怎麼開得成?你接單都不用合約?
你又說你家覺得應該不用賠那麼多,無視我的損失說道義上賠一下,又不想被告,所有好處你都要佔,有這麼好的事?我活該倒楣給你媽撞?
然後你敢說自己很有誠意?請問車禍兩個月內只打了一通電話知道我骨折了,知道後請問你們有什麼作為或表示?沒有!!什麼都沒有!!
第二個月的時候你媽也只問了我修車多少錢,你們根本就打算修車錢付一付就當沒撞傷我就要和解吧。
再來你電話一來就要總金額就劈一半,拜託,我和解金也只占一點而已,大部分都是修車跟收入損失你也劈得下去?
還說你很有誠意,我整理的資料也沒在看,然後拜託請不要把本來就該做的事講成是你的誠意好嗎?誠意是你講就算了嗎?
好像我被撞算我倒楣,我願意陪你一半就已經誠意十足了。
你說妳媽只是家庭主婦?
那這是我眼花?在你打電話來之前我就知道了。
你不要跟我說妳媽掛名不管事而已,如果法官信你這套再來跟我說。
你媽在巷子騎那麼快已經很誇張了,撞到人還大言不慚說:我又不是那種會跟人索賠的人,你要叫警察就叫吧, 加上又沒誠意,你講話又不老實,我真的不爽你們的態度跟處理方式。
有要談和解請一開始就拿出最大誠意,講話也請負責任,溝通是必須建立在誠信之上, 如果沒誠意,就賠的乾脆點,賠償也不乾不脆,言談也沒誠信可言,被告也只是剛好而已。
總金額砍個一兩成我也就算了,懶得爭來爭去,但你一砍就砍一半,我說原金額給你分期,你又說不是分期的問題, 那你就是擺明不想付擔我的損失跟賠償,想先跟我殺價看看,試試看我底線,再看看你家那500萬的公司,是怎樣有錢開公司沒錢負責任嗎? 我沒500萬開公司啦,但是我覺得我靠手在工作,我手指對我來說超值錢的啊,你現在要再跟我重談金額來不及了,我還要加上復健時間總計12萬元整。
我每次只要手痛,再想到你們的態度,就格外生氣,為什麼我是被害者又拿不到自己損失的,還要受這種鳥氣,而且你有徵求到我的原諒嗎?還要我跟你妥協?
人爭一口氣,佛爭一炷香,你們那種態度也不用再跟我談了,看什麼時間直接賠償就簽和解吧, 若打來就只是要砍和解金的話,那就讓法官去判吧,如果你覺得可以判比較少划得來的話,民事賠償後還有刑事判決不想被關就易科罰金。
你們決定好了就跟我說時間,上面有留我信箱,跟我說時間後我再給你戶頭帳號,總計12萬元整的和解金(原因我剛前面說明了)一次付清。
若是還覺得我亂開,麻煩我列的清單拿出來仔細看,再加上六個月的復健,自己可以去Google找找看大概都判多少吧。
要怪就怪自己為什麼在巷子內騎那麼快,快到把人撞骨折,又偏偏撞斷工程師的手指。
坦白說,你也不用擔心我要花時間陪你們跑法院,為了爭一口氣喔,划不划得來已經不重要了, 刑事傷害告訴追溯期是六個月,2015/08/19撞傷我,2016/02/19我都來得及提告。
我現在看著我的手啊,要握拳握不起來,要伸直又歪歪翹翹的,你以為骨頭接上就當沒事? 三個月來我看醫生浪費多少時間、耽誤多少工作、後續復健、手指傷痛、變形甚至要跟著我一輩子, 這些你媽媽惹出來的麻煩,卻要我付出承受。
如果你們還是一副需要賠這麼多嗎?是靠受傷在賺錢的、有傷這麼重嗎? 之類的論調那你們就還是只顧慮到自己,對我根本沒有任何歉意。
附上拆石膏照跟影片,若還是覺得我活受三個月的罪很好受的話,那我也接受你讓張女士以時速70無煞車撞撞看 (請看車禍照片,可能還不夠快,要能撞飛200公斤可能還不夠,還要能把150的骨架撞歪,整台摩托車迴轉180度), 看要斷手還斷腳後再來跟我說沒那麼嚴重啦,斷根手而已,道義上補償一下,我就服氣。
我覺得你們講話都不負責任,你可以體驗一下看看我的感受。
治療兩個月拆石膏時 手指水腫,捆綁變形
指頭無力顫抖